世界乃身外之物。

——《百年孤独》

二十二岁的时候,我被查出了眼疾。

医生跟我谈论我的病情的时候一脸严肃,我甚至有些想嘲笑他。

这是一种很罕见的疾病,学名很长。总之按照医生的说法,我的双眼的视力会逐渐下降,直到看不清周围物体的轮廓,眼中只剩下大大小小的色块,以及色块边缘两种颜色交织的光线。然后完全失明。

阳光从他背后的窗射进来,模糊了他的眼镜的边缘。“等我的双眼恶化后,看世界就会是这个样子么?”我想。

医生显然不会知道我在想什么,但他显然注意到我没有在认真听他讲解那一长串检测指标和密密麻麻的红色的黑色的数字。他有些生气,轻咳一声,很严肃地看着我说:

“言先生,你要明白,作为一个画家,眼疾对您的工作来说是致命的。”

我很不屑地笑了:“您知道人们刚看到《日出·印象》的时候,嘲笑莫奈是近视眼么?”

他肯定知道莫奈是谁,前几天的一幅高价拍卖的莫奈真迹又上了新闻。但他显然没明白我想要表达什么,仍然不停地跟我唠叨着:“著名艺术家罗丹曾经说过:……”

“也许他的确说过,但您不必再说了。”我笑着起了身,“您不明白每天被困在笔直的横线与竖线中有多么痛苦,您不明白身边的所有东西都突兀地立在光下却保持着几何的形状是怎样的丑。我的艺术生涯也许并没有结束,它也许才刚刚开始。”

医生抬起头来看着我,我当然知道他不明白这些,但我也懒得解释。正当我转过身准备离开的时候,医生从后面叫住我。

“言先生,这种病并非是不可治疗的。治疗这种病的手术成功率已经相当可观了,如果您有需要,可以随时来找我。”

医生说的没错,我的视力的确在日渐下降。我的眼睛渐渐只能辨认色块和光影,想看书是不可能了:书本现在像是被蚂蚁筑窝了一样;想要看电影更是变成了奢望:所有角色的鼻子和耳朵混在一起,在脸上涂抹均匀成一片。

我激动地看着眼前的世界坠入一种美妙的朦胧感,更令人欣喜的是每天早晨醒来,会发现自己的四肢像是融化了一样,在与窗外的光融为一体。抬起手靠近眼睛,光会勾勒出手的模糊的轮廓,但也只是一个轮廓,上面的指纹和毛发都在光下隐去不见,像是被天使驱逐的恶魔。

在完全失去自理能力之前,我为自己高价请了一位护工,负责照顾我从早到晚的活动。

我当然知道这种状态是不可能持续太长时间的,我才二十二岁,不可能这样活到老。但我压根没想过要活到老。一个艺术家的使命,或者说我的使命,就是将自己化在水里,用笔蘸着水中自己溶化后的色彩作画,能画一幅是一幅,等到颜料稀了,画不出色彩了,那就倒在水沟里流向大海。

我预想的没错,这眼疾对我来说完全是天赐的礼物。我的几幅作品一投给画展便被接受,随后便被各路评论家称赞不绝。他们称呼我为“新时代印象派画家”,可惜我对这个说法嗤之以鼻。我没有卖一幅画,即使它们的估价在飞涨,而是将它们全都捐给了博物馆。对我这样的艺术家来说,无论是称赞还是金钱都是不重要的,重要的只有作画,只有颜色。

我必须承认,我的眼疾发展的有点太慢。在我疯狂迷恋周围虚幻的色彩的时候,一些偶然出现的突兀的形体会让我感到恶心。

但那一天总会来临,等我的双眼完全恶化,在失明之前的一天,我将拥有一双真正感受颜色,感受光的双眼,然后我将画出真正的,世界上最美的画。将没有任何一件事物能与它媲美,因为它就是美本身。它将描绘整个世界,全部人类,所有的事物:不管它们是铁做的木做的,不管它们或贵或贱,不管它们是美是丑,终于会在我的双眼里融在一起。它们在那天全部混在一起,在我的脑海中,我的最后一块画布上,显露出世界应有的颜色。

然后这些颜色在第二天混成黑色,我终于失明,也完成了自己的使命。

短短半年,我已经从籍籍无名的小画家变成了名震一时的大师。我自然将这些全部归功于我的眼疾。

眼疾带来的麻烦也是巨大的。即使我每天只重复做几件事,我也是完全离不开护工的。护工日出之时将我叫醒,扶助我洗漱吃饭,然后将我扶到画布前,将笔递到我的手上。他随后便可以离开,直到太阳落山再回来,扶助我吃饭,洗漱,睡觉。黑夜是无用的,因为月光太淡太清。而且在我双眼恶化的同时,我也早就看不见月亮了。

我原以为我会持续这样的日子直到宿命般的那天,直到有一天,护工坚持要带我出去走走。

“您一直待在屋内会憋坏的,言先生。”他以一种几乎谦卑的态度跟我说。其实他完全不必这样,作为我唯一的护工,我的所有画都是经他之手转交给他人的。只要他动一点歪心思,转手买个好价钱,就完全不用再重复枯燥的生活了。也正因他没这么做,我对他的道德充满了感激。再者,他是这个世界上唯一能照顾我的人了。我不认为自己需要被人关心,但我总归是要维持自己的生命的,那我就离不开他。

所以我那天答应了他。还有一个原因是,我也想出门看看室外的太阳。

护工扶着我慢慢走在路上,像是照顾一位盲人,但其实他在照顾的只是一个巨婴。

路旁的树叶混成一团有亮有暗的绿色的微波,有的树上还点缀着花,像是红色的星辰缀在绿色的夜空中。

道路上的人自然全都看不清面容,但无所谓,他们身上穿的衣服的颜色会和血肉的颜色揉在一起呈在我的眼中,我的眼中没有好人和坏人之分,甚至没有你和他之分,只有运动着的颜色,浮动着的光影。

直到我看见了她。我当然没有看清她的长相,只看到了一个穿着淡白色的裙子,带着黄色发卡的女生。或者说,我看到了一团映着光的白色,包裹着一团清粉,迎着太阳的方向是一块小小的黄色。

一团甚至有些幼稚的构色,但我却无论如何形容不出这种感觉,我当然可以用各种各样的比喻,从清风写到叶鸣,写到湖水上阵阵的泛光,但好像都不足以形容这种感觉。我想到了莫奈的《撑阳伞的女人》,但又不一样,比起纯粹的色块和光影,她有些不一样。她是个真人。

我站在原地,看着她轻轻从眼前经过,像是神的笔刷在我的世界里划过。在她走到拐角前的最后一刻,我挣开护工的手跑到她的面前。我努力看清她的眼睛,终于在那一团粉红上看到了两抹反光。

“我想请你当我的模特。”

我将她邀请到家里,请她坐下,然后请护工将画笔放到我手里。

借着窗外的光,我拿起笔描摹她的姿态,如同我以前做的那样,用颜色涂抹出我眼中的世界。

但这次画完后,我看着画作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一幅毫无价值的作品,像是婴儿拿手蘸着颜料抹出的色斑。

她走了之后,护工扶持我睡下,我却反复睡不着,爬起身来。

灯的开关和墙壁一样是白色的,我只能整个人趴在墙上,摆动着手臂摸索着开关,然后打开它,刺眼的强光顿时充满了整个屋子,我在这强光下望着那幅画。

我之前画过很多作品,也曾经试过在夜晚打开灯看它们。但它们都与刺眼的人造光格格不入,只有在温和的自然光下,它们才有着生命。但这幅画不一样,它与人造光配合得很好,几乎浑然一体,白色的裙子,白色的光,白色的墙壁,白色的灯的开关,白色的形体,像是白色的石膏雕像,白色的正方体。

我盯着那幅画直到深夜。

第二天,我托护工将我带到了医院,同意了手术。

手术前医生警告我,我拖的时间太久,手术的成功率已经很低了。但我不在乎,我现在想做的事情,唯一想做的事情只有,我想看看她的眼睛。

在我被打入麻药前最后的清醒时刻,我突然想到,我是不是爱上她了呢?

等我睁开眼,眼前是久违的清晰的景象,所有的物体明明白白展现在我面前,每一个都有清晰的棱角和边缘,也有跃动着的光线。

我爬起身趴在窗上向外望去,光从沙沙作响的树叶中穿过,树叶的脉络透出一条条纵横交错的线,像是海浪,像是涌动着的海浪,上面浮着红色的小船,跃过一重一重的海浪清楚地迎着风泛着光。

原来世界这么美。

我几乎要哭出来,直到我看清了我的脸在玻璃上的倒影。

我几乎不敢相信这是自己。长时间的工作将我的脸腐蚀得不成样子。我能看清上面暴起的青筋,上面皲裂的皱纹,我今年才二十三岁,却仿佛一位垂暮的老人,将要走向自己的坟墓。我追求了一生的美,但我的脸竟然如此之丑。而我的眼睛,我的眼睛!它们是两只空洞的黑色的圆形,没有一点生机,没有一点光明。

我发疯似地尖叫,原来我自己才是丑的,我自己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丑的东西,是我画布上错误滴下的一滴墨水,一滴脏血。我污染了整面画布,尤其污染了她。

她,原来她那天看到的我是这样的丑吗?

原来她那天看到的不是一位意气风发的二十三岁的青年,不是一位高尚的为了美而献身的艺术家,她见到的只是丑陋的老人,一位祈求她的莅临的乞丐!

原来她那天没有明白我画中的美,只是同情我双眼的丑吗?

我跪在地上,抬头望着太阳。刚做完手术的双眼被阳光刺到流出泪来,可如果这样能让我的眼里多上一点光……

但这是不可能的,我亲手葬送了一切。我以为自己将自己浸在清水里,溶出绚烂的颜色。但其实我将自己浸在污水里,吸满了一身的肮脏。

我狂笑起来又咳嗽起来,直到咳嗽到胸腔颤抖,恶心地想吐。

我知道我还有一条救赎自己的路。

我抬头咧开嘴看着日光,将双手伸向了自己的双眼。

我应该将十指全都插进眼眶里,将那两轮肉块掏出来,让这个世界彻底在我眼中混成黑色,我不禁想象十指插入眼中的景色何其绚烂,也许那才是我追求了一辈子的美。

我的指尖离眼睛越来越近,我能看清上面的指纹和毛发,看清指甲里藏着的污泥。

我将手指越靠越近,越靠越近。

终于我闭上了眼流出了泪放下了手,我站起身迎着窗外。她的面容浮现了出来,朝我轻轻地笑。

她真的好美。

我睁开了眼。玻璃上仍然是我的倒影。

我真的很丑。

可这个世界真的好美。

(写于2024.06.10,高考后)

后记

可能有的人读完会觉得莫名其妙吧。因为男主做的很多事情似乎都没有道理可循。

如果我们尝试分析一下男主的性格,其实有两点是非常突出的:一个是骄傲,另一个是偏执。这两点几乎在处处相辅相成,共同铸造了文中画家的性格。

画家对艺术有着病态的偏执,同时又对自己追求艺术的方式相当骄傲。所以他会用眼疾这种极其极端的方式来推进自己追求艺术的角度,同时蔑视医生的理性看法。他深爱着他的那套艺术追求,并愿意为此奉献一切。

但仔细想想会发现很奇怪的事,那就是:画家的行为,似乎并不是因为他是一个骄傲且偏执的人;而是因为他想要成为一个骄傲且偏执的人,所以他才做出了这样的行为。

你可以看到画家蔑视金钱,因为他认为这样有损他的骄傲,他应当成为一名骄傲的人,所以他应当蔑视金钱;也可以看到画家蔑视生活中的琐事,甚至看到他蔑视自己的生命,因为他认为一名骄傲的追求理想的画家应当如此,所以他也如此,即使很多时候他不必如此。

你也可以看到画家偏执地追求艺术,甚至为自己规定了严格的时间安排,让自己全身心投入创作;但你同样可以看到的是,画家内心深处是想要看一看太阳的。他的那些行为与其说是因为他的偏执,不如说是他逼迫自己成为一名偏执的人,才亲手为自己制定了规则。

换句话说,画家追求的是他的艺术理想,也是追求个人的理想人格。他想让自己成为自己理想中的模样——一个骄傲偏执又天才的画家。

他也的确几乎要做到了。直到那个女孩的降临。

这是很奇怪的一个事,因为画家从始至终都只在考虑他一个人的生命。现在他遇到了女孩,他终于意识到了别人的存在。这个女孩的存在是他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用简单的颜色描绘出来的。这个有点像那个著名的哲学思想实验“黑白玛丽”。

总之,现在画家要面对一个事实了:他追求自己成为一名骄傲且偏执的人,但那样他就永远不能爱上女孩;他追求自己想要使用光影和色块描绘世界,但那样他就永远无法描绘女孩。他以为自己是骄傲的人,他脱离了现实世界中的条条框框,但实际上,他为自己制定了更加严格的规则,他逼迫自己沿着一条直直的光路前进,不能回头。

理想和现实发生冲突是一个经久不息的话题,但如果理想与理想发生冲突了呢?

现在画家脱离出来了,他决定做手术,他承认了自己爱着女孩。那这就是一个恐怖的事情了:画家必须否认他过去所做的一切,所追求的一切。那些现在都是错的了。

所以画家终于看到了丑陋的自己,因为现在画家的眼已经不是他原本那双只追求艺术的眼了,他更像是换上了女孩的双眼。现在他崩溃了,他明白自己在自己身上刻下了极其深刻的烙印了,他明白他几乎无法改成女孩喜欢的样子了。换句话说,他无法让女孩爱上自己。更可怕的是,当他做完手术,连他自己也不爱自己了。

所以骄傲在这一刻荡然无存了。此时他几乎要选择亲手扣出自己的眼珠,因为他仍然存有偏执。但这时他回想起了女孩。他意识到,重要的也许不是女孩爱不爱自己,甚至也许不是自己爱不爱女孩。重要的是,自己终于明白了什么是爱。

这里就可以扯到《逃》了。

换言之,《逃》的救赎是,你在承受着种种磨难与痛苦的时候,突然意识到你是值得被爱的。

《眼》的救赎是,你在一步步将自己封闭起来的时候,突然意识到你是希望去爱人的。